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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在经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评选出若干名同志作为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典、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涉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十二个专业类别,讲师团成员主要来自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党委党校和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内蒙古中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刘东刚先生成功入选。
通知如下:
评选会:
公示讲师:
聘书:
刘东刚博士表示,非常荣幸地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一员,中西部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我辈当振奋精神,从基础普法工作做起,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为建设好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大厦而共同努力奋斗!
刘东刚,江西省吉安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内蒙古中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明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国家铁路局专家库成员;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律师库成员;内蒙古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优秀讲师,内蒙古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在学术研究方面,曾在大学任教多年(2005-2011),主讲宪法学及行政法学。硕士就读期间师从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国务院参事朱维究教授;博士就读期间师从著名行政法学专家高家伟教授,深度钻研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撰写专业论文多篇,博士毕业后,参与中国行政法学界泰斗王名扬先生全集的撰写工作,并独立完成了王名扬先生博士论文《中国法上公务员对行政相对人的民事责任》(法文版)翻译工作,成为全集的亮点。
在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方面,先后为国家铁路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水利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司法厅、呼和浩特市工信局、水务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旅游局等机关提供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法律理论和法律实务方面均有独到的建树。同时自2018年以来,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进社区、进乡村开展了近百余场法律培训及宣传活动。
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曾担任多年央企(中铁现代物流)法律负责人(2011-2016),服务过几十家企业,负责过成千上万次的合同审批,制订过大量的合同范本,主持过众多的重大合同争议谈判,在唇枪舌箭中为企业争取重大利益。熟悉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合同管理等合规管理的全流程。并为大量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在诉讼案件代理方面,代理企业重大诉讼案件百余起,先后同中国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中国交通股份、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能建集团、首钢股份、河北滦河集团、同煤集团、山西焦炭集团等大型企业办理民商事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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