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物资供应纠纷类
代表某公司与陕西省咸阳市某建设工程企业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介绍

某公司自2012年4月为陕西省咸阳市某建设工程企业就山东济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供应钢材,对方一直拖欠货款,2013年10月,中毅团队代理某公司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货款2150万元及经济损失180万元,后双方达成调解,但对方未能全面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最终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收回全部货款2150及经济损失、违约金近480万元,某公司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办案亮点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中毅团队并没有一味地等待法院通知何时开庭,而是充分利用咸阳中院审前调解机制的便利,与该工程企业进行调解,通过签署和解协议将欠款金额、前期经济损失、后续还款时间、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予以确定,并写入民事调解书中,成为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文书,大大缩短了诉讼进程并为后期的执行金额提供了有力依据;该工程企业在咸阳当地具有相当的影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面对初期有关方面的阻挠,中毅团队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多次前往咸阳,诚恳、耐心地与当地执行法院进行充分交涉、沟通并最终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将对方工程企业所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全部予以划转,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x

010-82608005

欢迎致电咨询

关注中毅阳光

在线QQ咨询
在线QQ咨询
x

欢迎进入中毅咨询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音视频下载导航页面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提升企业规范经营,中毅咨询愿与您携手打造事业发展坚实“防火墙”、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