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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09
2016
代表某公司诉安徽省合肥市某煤炭贸易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
某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某煤炭贸易公司支付预付款采购煤炭,但该煤炭贸易公司在收款后未交付煤炭,某公司于2014年4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预付货款1570余万元,后经强制执行,全部1570余万元货款及200余万元利息已追回,某公司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09
2016
代表某客户应诉与河南省焦作市某商业银行质押油品监管纠纷案
2010年10月,某客户受河南省焦作市某商业银行的委托,到其指定的出质人焦作市某油料公司所有的场地对该油料公司向银行提供的质押油品进行监管,期间因出质人未还款原因,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于2012年3月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客户对出质人的8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确定由某客户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原诉求金额的50% ,某客户的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维护。
09
2016
代表某客户应诉与江苏省南京市某商业银行质押物监管纠纷案
2012年7月某客户受江苏省南京市某商业银行的委托,到其指定的第三方仓库对南京某钢材贸易公司质押给银行的钢材进行监管,后因出质人原因,银行于2013年7月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南京市秦淮区法院起诉,要求某客户对出质人所负的30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审理法院于2014年1月作出裁定,裁决驳回江苏省南京市某商业银行的起诉,将本案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南京市相关公安机关侦办。
09
2016
代表某客户应诉与安徽省合肥市某商业银行质押铁精粉监管纠纷案
2012年12月,某客户受安徽省合肥市某商业银行的委托,到其指定的出质人芜湖某矿业公司所有的场地对该矿业公司向银行提供的质押铁精粉进行监管,期间因出质人单方原因,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于2014年2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客户对在出质人的3200万元债务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经审理,法院终审驳回了银行对某客户的诉求,某客户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09
2016
代表某客户应诉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商业银行质押煤炭监管纠纷案
2011年4月,某客户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商业银行的委托,在出质人包头市某煤炭贸易公司所有的场地对该贸易公司向银行提供的质押煤炭进行监管,期间因出质人单方原因,银行以监管物被移走为由于2013年11月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客户赔偿其1600万元。经审理,有关法院最终于2015年作出驳回银行全部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某客户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09
2016
代表某公司诉安徽省合肥市某工程建设企业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
自2011年2月起,某公司为安徽省合肥市某工程建设企业及其所属材料厂就宁波至杭州铁路建设项目供应钢材,对方却一直拖欠货款,2013年7月,中毅团队代理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被告的银行账户申请进行了查封,后双方达成调解,对方支付了拖欠的全部货款3270余万元,某公司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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